注意事項
(1)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、作品規格不合規範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、改正,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,視同報名未完成,不予列入評比。
(2)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,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,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(包括研究、攝影、宣傳、網頁製作、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)。
(3)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,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,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。
(4)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,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,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若為得獎作品,則追回獎金等獎勵,並公告之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。
(5)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。
(6)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,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;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、討論,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,必要時得以「從缺」或「調整名額」辦理。
(7)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,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,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。
(8)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,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;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。
(9)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,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,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,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,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,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,作者不得異議。
(10) 凡報名參賽者,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,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,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。
(11)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,如有抄襲、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,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。